腫瘤外科專科醫師報備受訓學員須於三年內完成學分累積及完成報考
發佈時間:2016-03-30
【中華民國癌症醫學會暨台灣外科醫學會腫瘤外科專科醫師聯合甄審公告】
- 公告主旨: 腫外專醫報備受訓學員若報備滿三年仍未達規定之所需學分者或未報考者,將提於委員會上討論取消受訓資格。
- 適用對象: 已報備並審查通過具有腫外專醫訓練醫師資格者。
- 公告內容:
本會於111年度通過理監事會議及腫外委員會,決議為維持腫瘤外科專科醫師報備及受訓制度之運作流暢與公平性,設立”取消學員受訓資格”之規定: 受訓報備滿三者者,若有以下情況(三項只要符合一項) :(a) 未達規定之所需學分者、(b) 未投稿者、(c) 未報考者,將提於委員會上討論取消其受訓資格。學員醫師若被取消受訓資格後,須重新報備才再俱受訓資格並且學分將歸零重新計算。